国民党抗战老兵理应受到优待

2013年07月04日10:14  新闻专栏  作者:王学进  

  今年两会期间,港区人大代表王敏刚向民政部递交了关于优抚原抗战老兵的议案。半年过去,民政部用红头文件作出了正式答复:将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纳入各类社会保障,并且建议在举办纪念抗战胜利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时,当地党委,政府邀请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参加,并予以慰问。(7月3日云南网)

  感谢这位上传红头文件的网友,他把文件中最关键的部分都用红线标示了出来,让读者一目了然就能感知到民政部的善意。虽然,这份善意来得迟了点,但由于有04年实行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在,《条例》规定,居住在大陆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不属于优抚对象范围,我能理解,民政部作出上述答复之不易。故无论怎样,我都要对民政部喝声彩。

  前不久,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两则文件,一则关于追认国民党骑兵四师十二团上校团长孙荫芝为烈士的批复,另一则是关于追认原国民党士兵徐治帮、郝兴泗、任丙杨、吴宗树、汪家强为烈士的批复。(《央视网》4月10日)此举得到了广泛好评,被认为是一大突破。不过,这只是地方行为,而且涉及的面不够广,能否给其他地方起到引领作用不好说。而此番由民政部出面,要求各地政府将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纳入社保体系并给与荣誉慰问,就具有了全局性的推动作用,也就是说,从今往后,各地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将关爱国民党抗战老兵作为一项社会保障任务去落实完成。

  随着社会越来越开放,政治民主化进程不断加快,上至中央下至普通民众越来越能够客观公正看待国民党将士在抗战中的积极作用。在纪念抗战胜利60周年大会上,时任总书记胡锦涛在讲话中指出,“中国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军队,分别担负着正面战场和敌后战场的作战任务,形成了共同抗击日本侵略者的战略态势。以国民党军队为主体的正面战场,组织了一系列大仗,特别是全国抗战初期的淞沪、忻口、徐州、武汉等战役,给日军以沉重打击。”首次在正式场合对抗战中的国民党军队进行了正面评价,意义不同凡响。

  既然中央已经肯定了国民党军队在抗战中的地位和历史性功勋,接下来要做的事就是,各地民政部门如何善待在世的抗战老兵。暂不知大陆还有多少国民党抗战老兵,只知道尚在世的老兵大多晚景凄凉。我从一位专门从事采访抗战老兵的记者的调查记录中获悉,他们中,有人终身未娶,有人身有残疾,有人被贫穷压弯了腰,有人终生饱受歧视,和那些在各种纪念二战胜利大会上佩戴勋章的欧美二战老兵比起来,境遇简直有天地之差。

  同样是二战老兵,为何欧美老兵生活无忧,备受尊敬,我国的抗战老兵却活得如此凄惨和不幸,原因很简单,就因为他们属于国军阵营。这样,即便他们在二战中建立了不朽功勋,也无法享受这些荣誉带来的好处,甚至连正常人的待遇都得不到保障。即便如此,他们也活得无怨无悔,从未见他们向政府要这要那,甘于寂寞和贫穷。当读到这样的采访记录时,“然而,在我采访的时候,他们中没有一个人怀有怨言,他们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和那些牺牲在战场上的战友比起来,我已经很幸福了’”,谁能不耸然动容,潸然泪下?

  真的,我们亏欠这些抗战老兵太多了。现在是到弥补他们的时候了。由政府出面,给这些硕果仅存的国民党抗战老兵以人道关怀和社会保障,不但应该而且必须。为此,笔者建议民政部应该在此基础上有进一步的行动,即建议国务院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将那句“居住在大陆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不属于优抚对象范围”改为“居住在大陆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同属于优抚对象范围”,将国民党抗战老兵的社会保障问题纳入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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